【本報訊】十八年來一直縱容元朗大棠荔枝山莊佔用大欖郊野公園土地的地政總署,遭審計署炮轟後,即派員到山莊視察,並下令本月廿八日前必須清拆全部在官地上的違規構築物,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但股東之一,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死撐,指仍保留官地上的廁所、涼亭是為了方便行山遊客,希望做到「官民合作」,又聲稱申請無門才被迫違規經營。此外,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初步決定,會就地政總署縱容霸地展開聆訊,但會否傳召梁福元則未有定案。
審計署發炮,政府部門紛紛行動,地政總署轄下元朗地政處立即派員到荔枝山莊,視察後指官地上部分臨時構築物已被拆除,已去信要求佔用人於本月廿八日或之前清拆餘下構築物,否則採取土地管制行動,更不排除作檢控。至於佔用人的短期租約申請,由於不獲漁農自然護理署支持,地政總署已通知申請人須於下月十八日或之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即使再申請也會被否決。此外,園內因有娛樂及食肆設施,食物環境衞生署也有派人巡查,發現相關業務已暫停。
對於港府「忽然積極」執法,梁福元回應,指荔枝山莊由其家族於九三、九四年開始營運,政府後來才把土地劃為郊野公園用地,九六年要求他拆除官地上的構築物,故他不同意是霸佔官地。他謂,當年在郊野公園用地上有廿間構築物,已任由政府拆卸,最後剩下涼亭、廁所及飼養動物的休閒農莊,「廁所大家都要用㗎嘛,經過有時又方便啦,咁樣係咪呀?嗰個涼亭,喺農業用途嚟講,根本唔使申請都得,即係好似茅棚嗰啲耕田咁……同埋呢動物嘅,農地梗係養動物啦!」
他又聲稱部分通往大欖郊野公園的道路,是屬他的私家路,方便遊客進入公園,目的是要「官民合作」。「入到去仲有一個大停車場,係免費停車……所以佢(政府)棟到啲郊野公園指示牌喺度呢,差唔多好似官民合作咁樣。」他更稱曾花數十萬元聘顧問,申請保留官地上的違例構築物,但不成功;而莊園也不算有盈利,不做下去,也不覺可惜,只是市民少了一個休閒去處。
不過,環保團體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不認同梁福元的辯解,指其他團體曾成功申請在郊野公園設青年營,所謂申請無門是「講大話」,又指荔枝山莊原址為蜻蜓聚居地,建設時已破壞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