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立法會就二○一二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四十六票贊成,十二票反對,超過六十名立法會議員的三分之二,通過議案,增加五個地區直選議席,同時增加五個「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由區議員提名同僚參選,再由全港選民投票取決。
此議案通過,主要因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除退黨的鄭家富外,全部都投票贊成;投票贊成的「民主」派中人,亦包括民協馮檢基。反對最劇烈是社民連及公民黨,前者三名、後者兩名立法會議員辭職,藉參加補選,搞變相「五區公投」,表達爭取「二○一二雙普選」訴求。
民主黨日前透露,將提名兩名黨員參加立法會「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選舉。該黨有四十多名區議員,以每名參加此選舉候選人須獲十五名區議員提名計算,本可提名三人參選,但由於顧慮分薄選票,所以沒有用盡提名票。
公民黨對民主黨的安排表示異議,謂民主黨沒有先與其商量,明顯是介意人家沒有考慮提名自己的黨員參選;又指,單單是民主黨在區議會選舉獲得的二十餘萬票,不足以代表整個「民主」派。公民黨只得幾名區議員,要獲十五人提名,便須民主黨「過票」。
公民黨介意沒有機會參加立法會「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選舉,與其於二○一○年反對此選舉的強硬態度相比,落差巨大,令人質疑他們既然要透過辭去議席再參加補選來反對不民主方案,為何在兩年之後,竟然為無法參加不民主選舉動容?正如該黨到目前仍然拒絕放棄不民主功能組別議席一樣,令人質疑該黨雖然滿口民主,但為了議席,卻毫不猶豫踐踏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