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不時收到發卡機構發信邀請將信用卡「升級」,但「升級」要付出代價,例如繳交較高年費。目前部分機構採用要求卡主自行「選擇退出」(opt-out)的推廣手法,即卡主不提出反對即視作接受,引起不少市民不滿,消委會去年便接獲十宗未經卡主同意下將信用卡升級的投訴。該會認為發卡機構應改用讓客戶「選擇加入」(opt-in)的安排。
消委會去年及今年分別接獲十七及十宗有關信用卡「升級」的投訴,今年首季亦有三宗。市民鄭先生去年十一月接獲信用卡「升級」邀請信,年費為一千五百元,信件指不接受升級便要致電通知銀行,但鄭先生多次未能接通熱線,擔心被收取年費,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另一市民李小姐的信用卡原有六萬六千多積分,但她換領禮品時卻發現積分「不翼而飛」,向銀行查詢時始知悉去年十月銀行曾致函通知將其信用卡升至白金卡,積分亦轉到新卡,但因李小姐沒確認新卡,因此失去原有信用卡積分,李小姐強調未收過有關的通知函。消委會曾向十五間發卡機構調查,發現一間發卡機構要求卡主需在十四個工作天內回覆拒絕提升信用卡的要約,否則會自動為卡主發出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