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新人喜歡到外地拍攝婚紗照,為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留倩影,婚紗攝影套餐如雨後春筍,但投訴亦隨之急升!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逾八十宗婚紗攝影投訴,較前年上升近五成,當中涉及外地婚紗攝影投訴更急增超過兩倍。投訴內容主要包括攝影公司的口頭承諾無兌現、照片質素差劣,甚至拖遲半年始交付結婚照等。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勿輕信口頭協議,簽約時應看清細節,亦應找有口碑公司。
消委會今年首季收到涉及婚紗攝影的投訴有三十六宗,較去年同期增加九宗。而去年相關投訴有八十二宗,較前年大增近五成,其中涉及到外地拍婚紗照的投訴有二十四宗,更遠較前年的七宗多,消委會相信與日本福島大地震及天雨問題更改拍攝地點而爭拗等有關。
投訴人李小姐以近一萬元購買B公司攝影套餐,選擇到台中拍婚紗照,事前曾多番追問有否額外收費,職員口頭承諾她只需付一千五百元化妝費及拍攝當日租車費最多一千元即可,她遂繳付按金五千元。李其後到B公司試婚紗,始獲悉原來要支付工作人員在台中的車費及住宿共四千元,於是要求改在港拍攝,但對方拒絕,更指她違反合約,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經調解後李放棄取回按金始解決。
另一投訴人賴先生及太太前年九月向一家公司購買二萬五千多元婚紗攝影套餐,同年十一月往雲南拍攝,兩人揀選照片時,職員要求他們多付近六千元始為其修正照片效果,口頭承諾三個月內可交貨,但最終拖延六個月才交付照片,其後更以照片需由內地送來港為由,額外收取數百元速遞費,令賴先生大感不滿。市民陳小姐以近九千元購買攝影套餐,職員推銷時展示含電腦效果及特殊無縫設計照片,但她完成拍攝時始發現「特別」效果需額外收費,質疑攝影公司銷售手法不誠實。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提醒消費者,不能盡信職員提供的所有優惠或口頭承諾,必須以單據為實,如臨時更改任何服務細節,亦要寫明在單據上,又提醒市民應光顧有口碑公司,往外地拍照更要留意可能涉及的額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