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秦飛鵬女騙學貸判社服

【本報訊】前區議員秦飛鵬及其女兒秦雪盈夥同假學生,涉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免入息審查貸款及持續進修基金,秦雪盈及三名假學生認三項串謀欺詐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各被告報告正面,三名假學生願賠償,判他們八十至一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斐濟領事代求情

辯方求情稱,一名斐濟群島榮譽領事為首被告秦雪盈(廿六歲)撰寫求情信形容她純品,與其父分屬世交的元朗區議員麥業成亦讚她是「乖乖女」。辯方又指次被告李碩豐(廿八歲)誤信可獲證書進入大學才犯案,他現於嶺南大學修讀文憑,因本案失申領資助資格。此外,辯方指第三被告林旻(女,廿六歲)為幫助第四被告楊培鑫(廿三歲)才犯案,楊願意替林償還款項。

裁判官指三名假學生沒有金錢得益仍願意賠償,故輕判三人八十至一百小時社服,同時下令次被告及第四被告償還一萬零五百多元及二萬八千多元。首被告則被判一百四十小時社服。

案件編號:KCCC 454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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