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原地產前經紀 瞞案底逾十年

【本報訊】由施永青創立的中原地產旗下一名前地產代理賴作智,逾廿年前因偷竊罪而留有案底,之後他申請地產代理牌照和多番續期時,都隱瞞自己的案底,一直從事地產代理逾十年,直至前年地產代理監管局收到投訴才令事件曝光。被告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八項在申請地產代理牌照續期時作出虛假陳述罪,裁判官先替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四月廿六日判刑,期間准他繼續以五百元保釋。

遭投訴始揭發 或判監

報稱地產代理的被告賴作智(四十一歲),原被控申請地產代理牌照續期時作虛假陳述等相關控罪共十三項,他承認其中八項,餘下五項罪獲撤銷。裁判官指案情非常嚴重,並指雖然先為被告索取報告,但仍會考慮判囚。

未有聘請律師的被告自行求情時解釋,他在九九年申請牌照時,以為不需申報案底;而自○三年起,續期表格有加強提示,要求申報案底,但他擔心遭地監局檢控影響工作和事業,才愚蠢地繼續不申報案底,強調未有預謀也沒有令他人蒙受損失。被告續指,在五個月前已遭地監局撤銷代理牌照,其妻早前亦已結束經營的時裝店,兩人現時均失業,但需照顧兩名五歲和十歲女兒。

案情指,地監局在一○年底收到投訴,指被告在申請地產代理牌照時作出虛假陳述,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九九年二月一日申請牌照時,聲稱無論在香港或外地,從未因不誠實和欺詐行為被定罪;而他至前年十一月為止,十二次續期時均作出相同陳述。但被告其實於八九年十月因偷竊罪被定罪及判感化一年。事件因而揭發,案件轉介警方處理,被告在本年初被捕。

案件編號:FLCC 59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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