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詠春葉準學會」舉辦的沙田大會堂詠春班,於三年前發生一宗打傷人事件,傷者昨日入稟高院索償。原告張偉略(譯音),三名被告依次是陳國平、詠春葉準學會及詠春葉準學會的持牌人。入稟狀指,原告於○九年四月五日在沙田大會堂被人打傷,他指三名被告要為事件負責而向眾被告索償,但入稟狀未有透露金額及事發詳情。
按詠春葉準學會的網頁顯示,該會○二年成立,宗旨是團結同門和發揚葉準系的詠春,該學會是為會員組織康樂及體育活動的非牟利社團;學會有兩個授課地點,包括旺角和沙田大會堂。另外,據該會網頁指現任司庫是陳國平,名字與本案首被告相同。
案件編號:HCPI 26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