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前高級顧問凌重恆被指濫用職權,○八年時自設公司向生促局出售價值卅九萬多元的電子機器,惟交易最終取消後,凌為了保留該筆款項,遂訛稱交易仍繼續,圖騙下屬發出已收貨單據證明局方已收貨,惟下屬不從,他亦在同年十月被捕,早前被定罪。法官昨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他入獄廿二個月之餘,亦批評生促局的管理鬆散。
新加坡籍被告凌重恆(四十一歲),原被控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欺詐等共廿八項罪,但最終經審訊後,只裁定一項企圖欺詐罪成。
法官判刑指被告覷準生促局管理鬆散之情況伺機下手,最終令局方蒙受近四十萬元損失。考慮被告由拘捕至帶上法庭受審的時間長達廿五個月,當中有延誤之嫌,加上在審訊中辯方同意大部分案情,故此,判刑時給予被告酌量的減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妻育有兩女一子,在內地的「另一頭家」則育有一名女兒,被告因要照顧兩個家庭共四名子女,在沉重的經濟壓力下才犯案。
案件編號:DCCC 13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