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幸福家庭的法國籍男子,疑因中年危機迷戀細他十五年的港美女同事而離開妻女。惟港女去年提出分手,他無法接受,拿着「鐵蓮花」及電槍要求復合,期間推倒港女令她手及膊頭等輕微損傷及瘀傷。法漢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把他還押,押後案件至本月廿六日判刑,以候其精神科報告。
四十二歲被告Moussard Laurent,承認毆打傷人、無牌藏電槍及藏有違禁武器等三項罪名。控方原另控他兩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藏有氣槍罪,但控方決定不作起訴。
案情指,事主X廿七歲,○五年二人在餐飲公司工作認識,○八年拍拖,其後被告調到廣州工作而減少相聚,X去年五月提出分手,他則想復合。去年九月十六日他帶同電槍及兩個鐵蓮花到葵涌找X,把她推倒在地,要她跟他回酒店復合,X稱有事返公司,他跟她上的士,途中拿出鐵蓮花在二人大腿間揮舞,X很害怕稱要時間考慮復合,抵達公司後報警。警方拘捕他及搜出電槍等。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在法國頂級大學商學院畢業,曾在法、日航空公司餐飲部任職,九七年結婚,○七年妻誕下孖女,現已離婚,妻女居於澳門。
辯方又指,被告從未犯事,被X美色所迷,如電視劇情節,因本案失去工作,被拘留三個月已反省,望與妻女團圓;他曾在內地被毆及打劫,故常備武器傍身,電郵中亦稱寧傷害自己也不會傷害X,案發時正處於抑鬱狀態。
案件編號:DCCC 131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