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打工仔明日(六日)起可享一連四日復活節長假,但只屬公眾假期,並非法定假期,放勞工假的「藍領」未能受惠。工聯會指出,本港藍、白領分界模糊,但兩者一年假期卻相差五天之多,是歧視基層勞工,要求港府修例增加法定勞工假,保障打工仔權益。工會相信僱主會反對,建議勞工假可逐年遞增一天,五年後達至與公眾假期看齊,已向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反映,冀對方上任後積極跟進。
根據《僱傭條例》,每年有十二天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期,白領一般可享公眾假期多五天,即共十七天。藍領基層工友陳先生表示,因沒時間陪伴家庭,與妻數年前離婚,一對兒子亦交前妻照顧。因工作需要,他放假才能探望兒子,但一年僅十二天勞工假,且要與前妻協調時間,能見兒子的時間寥寥可數,冀增加法定假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藍、白領都是「打工仔女」,假期不一致是歧視,批評曾蔭權政府多次強調重視家庭和諧,然而部分打工仔假期較少,難有足夠時間參與家庭生活及平衡精神健康,港府對「剝削」及不公平視若無睹,促請政府帶頭讓受僱的外判員工享十七天法定假期。
王國興表示,統計處正就僱員放假情況做統計,促請當局盡快公布有關結果。工聯會明白若一次過增加五天假期會有阻力,令部分僱主出現很大反對聲音,提出「一步步嚟」折衷方法,逐年遞增法定假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