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硬銷商品 無綫遭警告

【本報訊】廣播事務管理局昨就三宗投訴個案向無綫電視發出兩個警告及一個勸喻。兩個遭警告的節目分別是《明珠生活》及《港生‧港享受》,被指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規定,即不得過分突出商業產品及超越間接宣傳,以及在節目內展示贊助商品的規定。

兩名市民向廣管局投訴,去年十月一日晚上七時許,無綫節目《明珠生活》內出現過多贊助商品牌及產品的讚美詞句,效果等同廣告。當局調查後,發現該節目內一個首飾品牌環節出現大量展示贊助商及標誌的鏡頭,使人感到牽強,亦沒有切合節目的編輯需要,違反電視節目及廣告條例,遂向無綫發出警告。

另一個受警告的節目《港生‧港享受》,於去年十月二十日晚上九時許播出的一集,被投訴詳盡介紹四個贊助商的產品及服務,例如贊助商品牌名稱在流動電話屏出現數次、背景顯示其名稱及多個產品特寫鏡頭,經當局調查後,證實違反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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