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投訴警員粗暴

新移民女子前日在旺角一間按摩院工作時,被警方「放蛇」拘捕,指她涉嫌協助經營無牌按摩院,帶署扣留十二小時,她聲稱因拒做「金手指」頂證女負責人無牌經營按摩院,以及拒絕在口供紙上簽名,竟遭到粗暴對待,致雙手及頭部受傷,須送院治療,她直斥警員辦案手法「離譜」,稍後會到投訴警察課投訴,希望討回公道。

涉案女子姓羅(卅六歲),早年在內地與港人結婚,六年前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羅女來港後曾在中區一間泰式按摩院工作,期間曾到泰國學藝。早前按摩院結業,她為餬口一度轉行從事街頭派傳單工作。兩星期前,經友人介紹在旺角區多間按摩院「掛單」,按摩院有客時才電召她到場提供服務。

扣署期間 不准飲水進食

前午二時許,羅女被召到旺角亞皆老街一間按摩院工作,期間遇上警方「放蛇」,她與兩名姊妹及按摩院女負責人一併被捕。羅女表示:「差人話我哋提供全身推油服務,有警員又恐嚇同慫恿我哋,頂證女負責人。」她斷言拒絕,疑因此被刁難,警員拖延九小時,不准她飲水進食,至深夜十一時許才替她錄口供,但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故拒絕在口供紙上簽名,卻遭到粗暴對待,雙臂留下斑斑瘀傷。至昨凌晨二時許,羅女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她即時向在場警官投訴,但不獲受理,更被人逐出警署,糾纏間頭部撞向牆壁受傷,需召救護車送院治療。

警方發言人指,至昨午尚未接獲該女子的投訴,任何人如認為被警務人員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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