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盜僱主130萬 女助理判囚

【本報訊】出口公司女私人助理盜竊僱主一百萬元,被揭發後聲稱要供女兒赴英留學,僱主念及二人廿載賓主之情沒有報警,女助理亦即時償還五十萬元,惟兩個月後她又偷取僱主卅萬元,這次則聲稱要為在海外被綁架的姪兒付贖金,她及後更因破產而無法還款,僱主最終報警。涉案女助理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鑑於被告有償還部分竊款,昨判她入獄兩年半。

被告張焯麗(五十四歲)承認於○八年十二月廿九日及○九年二月十六日,兩次偷去僱主程金華(七十一歲)共一百卅萬元。案情指,程在○八年十二月指示被告匯款一百萬元給他,後來發現款項存入了被告私人戶口,被告遭揭發後,稱要供女兒赴英讀書,又即時向程還款五十萬元,程無報警;惟至翌年二月,被告再私吞程交給她的一張卅萬元支票,程於去年四月報警。程金華昨認為刑罰過輕。

案件編號:DCCC 123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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