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220萬 願墊支千四萬
恆香代表律師昨表示,事件其實涉及業主俊鴻投資有限公司(原告)及恆香老餅家有限公司(被告),雙方股東就買賣涉案土地的爭議,恆香的股東稍後會為此事提出新訴訟;又指恆香自八七年起在該處設廠房,投資巨款購買機器,如果被收地,一切都變成無意義。律師續指,恆香股東承諾先支付一千四百萬元給原告的股東,款項足以抵償二百二十萬元欠租及每月廿五萬元的租金有餘,希望能暫緩收回土地。
原告一方反駁指,雙方只是曾就涉案土地議價,從未達成有約束力的買賣協議,故反對暫緩判決。法官最終接納原告理據,駁回恆香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 395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