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8.6萬長俸或取消

【本報訊】前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被廉署拘捕,一旦罪成不但名譽掃地,現時每個月將近九萬元的長俸亦有機會化為烏有,隨時名利兩失。根據法例,當局可在指定情況下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已批予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其中一類,就是有關人員被裁定犯下《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的任何罪行,而罪行與他過往的公職服務有關。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則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領480萬退休金

資料顯示,許仕仁七○年加入政府、○○年六月離任時任職財經事務局局長,在舊退休金制度下,許○三年屆五十五歲時已領取一筆過四百八十多萬元退休金,每月長俸八萬六千多元。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任何退休公務員受查期間長俸發放不受影響,不過一旦被定罪長俸隨時被取消。

根據○五年七月許仕仁的《行政會議成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當時他申報並無公共或私營公司的受薪董事職位,不過在灣仔有由他單獨持有的空置住宅單位。他亦有申報賽馬會會員等多項身份,而他的配偶羅美美是在港註冊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唯一董事,而德福的唯一股東,是在巴哈馬註冊的Top Quality Enterprises Ltd.,許羅二人各持一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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