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毀滅官場冷血動物

愛狗的人通常不是壞蛋,愛貓之士一般衰極有限,如果一個社會懂得尊重生命保護小動物,這個社會才不會草菅人命。卻奈何,香港表面上有法例禁止虐待動物和吃狗肉,實際上殘害小動物之野蠻行徑無日無之,而且引領風氣之先的是戴官帽的漁農自然護理署。

警方在西貢白沙灣碼頭搗破走私活動,雖然沒有捉到不法分子,不過檢獲兩艘快艇和四十箱屬於巨蜥科的五爪金龍,為數三百五十條,走私動機大概是將這些小動物賣給食客當作野味補身。五爪金龍在香港已被列作瀕危動物,受到《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好個荒誕不經的漁護署,居然以「來歷不明及數量甚多」為由,一聲令下將三百五十條五爪金龍全部人道毀滅!

世光痞人我真想問問官老爺,何謂保護瀕危動物?難道人道毀滅殺光光就是保護之道?

見微足以知著,難怪政府外判工人死傷枕藉,皆因官老爺對於安全保障置若罔聞。根據工會組織統計,過去一年最少有十五名政府外判工人因工殉職,平均每月最少死一人,事後極少懲處外判公司甚至終止合約以收阻嚇作用。政府縱容外判公司漠視工人安全,實乃變相的奪命元兇。

理應保護的瀕危動物,殺了;合該照顧的外判工人,死了;如此一個不懂得尊重生命的社會,弊了。

依我說,最該毀滅的是官場冷血動物,毀滅方法人道不人道也沒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