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無牌廠供應九成食用冰

「凍檸茶多冰!可樂加冰底!」但現時全港近九成食用冰塊均由無牌製冰工廠供應。按去年八月新修訂的《食物安全條例》,食用冰塊納入為食物,製冰工廠需領取食物製造廠牌照接受規管。

惟半年寬限期一月底屆滿,至今僅一間製冰工廠取得臨時牌照,其餘則是無牌經營或正在申請中。業界狠批食環署寬限期太短,廠房及設備難以於短期內達至要求,被迫無牌製冰。

本港製冰工廠中,以德保雪粒有限公司、捷安冰粒有限公司及蕭邦生雪(雪粒、冰雕)有限公司(下稱德保、捷安及蕭邦)最為大型,向全港近九成沒有自設製冰機的食肆供應食用冰,包括快餐店、茶餐廳、甜品及便利店等,其餘約一成市場則由香港製冰及冷藏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製冰)包辦。但自去年八月有關條例生效後,製冰工廠於半年的寬限期內,申請正式或臨時牌照,而臨時牌照持牌人在牌照到期後,再按規定申請正式牌照。

但至今只有香港製冰領有臨時牌照,其餘三大製冰工廠仍在申請階段,換言之,三間製冰廠現時均無牌製造冰塊。香港製冰總經理林世明表示,贊成將食用冰納入食物範圍規管,「冰始終係放入口嘅嘢,要講食物安全同監管,食肆食物出現問題,好多時只係諗到食肆衞生、食物或者器皿,唔會諗到冰,因為啲冰溶咗,但其實係錯嘅。」林又稱,現時一包十公斤的食用冰塊,售價約為十五至二十元,而製冰十分講求衞生,由製冰用水、製冰至儲存冰塊的倉庫均需做足衞生措施。

三大廠自發定期送化驗

本報分別向德保、捷安及蕭邦三間製冰工廠查詢,他們均承認現時屬無牌經營,但正在申領臨時牌照中,卻強調在法例生效前,他們每月也會自行定期將冰塊樣本送往化驗所化驗,確保衞生。三間製冰工廠負責人均批評,食環署給予的半年寬限期太短,廠房及設備根本趕不及在限期內做足法例要求。

高用電選址需特別配合

「規劃署喺一月至批我哋間廠改變土地用途,之後仲要向消防同食環署等逐個部門遞紙審批,半年邊夠時間?」德保負責人梁小姐指出,製冰工廠在選址及用電量方面均需特別配合,並非話改就改,而製冰行業的機器體積龐大,耗電量驚人,一般工廠樓底及電力供應均難以配合,加上製冰過程會釋出大量水蒸氣,選址不可太近其他工廠,故行內一般會於郊外自設廠房,因申請涉及改變土地用途,需時較久。

另外,捷安負責人趙先生亦指,其冰廠已購買新機器配合新法例要求,但廠房仍未合乎新法例要求,希望待暑假旺季後才重整廠房,「我哋想等旺季後至整個廠房,唔想影響客人做生意。」趙盼食環署盡快批出臨時牌照。至於蕭邦負責人蕭先生則估計,其冰廠最快可於三月底取得臨時牌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現時只有一間製冰工廠獲發暫准食物製造廠牌照,另有三間的牌照仍在處理中,該署人員會繼續巡查有關製冰工廠,確保衞生及食物安全,亦會就正在申請牌照期間無牌經營的冰廠提出檢控,而二月至今,該署就製冰工廠無牌經營,共提出三宗檢控。

圖/文: 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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