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器行主管或頂證同謀

【本報訊】豐澤電器三名男營業主管,疑沒遵照公司「每人限購一iPhone 4」政策,涉以虛假的顧客名字及電話號碼偽造收據,藉以欺騙公司。三人事後共被控三項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其中一人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他或會協助控方頂證另外兩人。

三被告依次為鄧惠漢(三十六歲)、潘政文(二十八歲)及吳華進(廿七歲)。控罪指他們在前年八至十一月間串謀下屬使用共數十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簽署的銷售收據。首、次被告將於六月十一日受審,第三被告認罪將於審訊後判刑。

案件編號:ESCC 68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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