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胡建祥與事主傅敏治在春秧街的舖檔昨如常營業,傅及其李姓兒子均對裁決表示滿意,直言:「天有眼」、「還咗公道」,傅婦憶述被襲過程仍猶有餘悸:「成個人畀佢(被告)撻低咗,仲騎咗上嚟,周身傷晒。」她事後留院十天。對於日後雙方如何相處,傅言「光明正大唔會搬,係佢哋理虧啫」,但相信以後只能「相見不相識」。
在春秧街經營了十多年女裝排檔的傅婦年近七旬,她指三、四年前才認識被告夫婦,起初相處融洽,至兩年前雙方爭執漸生,最終釀成本案;傅與家人計劃稍後正式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被告夫婦昨並無現身魚蛋舖,一名女職員為二人抱不平:「唔明點解個官睇完片都會判有罪」,她指被告夫婦為人和善,盛讚被告舉止斯文有禮,「估唔到咁小事會搞到咁」;她指非刻意以污水弄髒傅的貨,只是洗雪櫃時「有時啲水去唔切」,惟現時已無再發生同類情況。
替被告拍片反而「害」了被告的花店店主王小姐指被告稍後會上訴,她稱片段顯示是傅自己跌倒,傅的確經常將貨物「擺到出晒界阻街」,故對判決感無奈。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