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接載海洋公園遊客維生的紅色小巴司機,去年三月十五日晚上因不滿警方在園外執法,遂致電「拖馬」,召來其餘七輛小巴阻塞附近馬路,以致數百名離開公園的遊人未能乘車,事後有八名男小巴司機被捕,案件昨於東區法院處理。因「拖馬」而被指是始作俑者的被告李文偉(卅二歲),承認煽惑他人阻礙公眾地方罪判罰款一千五百元,他另被控的兩項襲警罪則獲撤銷;其中三名到場「聲援」的被告承認阻礙公眾地方罪,各判罰款五百元。餘下的四名被告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編號:ESS 36184-9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