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紅斑狼瘡的女病人往看中醫,被一名無牌女醫師胡亂建議接受針灸及艾灸治療排毒,但病情不見好轉,更須入院治療,小腿數天後出現水泡,至今仍留下疤痕。女病人其後發現該女醫師並非註冊醫師,遂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對方疏忽,索償廿五萬元。法官昨頒下判詞斥責女醫師亂開藥,簡直是「無中生有、一塌胡塗」,導致女病人紅斑狼瘡病發,判女病人可獲近十五萬元賠償。
原告陳施穎(廿五歲),被告曾佩粧及三和堂中醫藥經絡保健有限公司,三和堂案發時由被告經營,現已結業。法官在判詞中指,原告○七年十一月首次向被告求診時,病徵是「熱症」,惟被告卻錯斷為「虛寒」,同時胡亂開藥,是直接導致或重大程度上促成原告紅斑狼瘡症發病的原因,遂判原告獲十四萬九千多元賠償,當中包括十萬元為痛苦傷害賠償,以及四萬多元激光除疤治療費用等。
被告昨親身到法庭拿取判詞,她對裁決頻呼「好唔公道」,指自己是冤枉,聲稱因好心才以三百元診金為原告看病,她坦言沒有錢賠償,計劃提出上訴。
被告曾於○八年九月在荃灣法院承認非法以中醫身份執業,導致他人受傷及使用假中醫名銜等三罪,被判罰款五萬元。
案件編號:DCPI 269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