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弱視漢認種大麻醫眼

【本報訊】無業漢患有視網膜色素病和青光眼,視力僅餘下一成,更要面對完全失明的苦況,他聲稱看過電視新聞節目後,得悉大麻可治療他的眼疾,遂上網購買大麻種子,在大埔住所種植大麻。無業漢昨日承認栽種大麻、藏毒和管有吸食藥物的管筒共三罪,獲輕判入獄五個星期,緩刑一年。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林東釗(四十一歲)患有視網膜色素病、青光眼和白內障,只餘下百分之五至十二的視力,相信將會完全失明,被告從一個電視節目中得知服食大麻可醫治青光眼,遂愚蠢犯案圖治眼疾。被告與妻子離異,需獨力照顧六歲兒子。

官准緩刑 揭妻離棄

裁判官相信被告的確身體抱恙,但應向醫生求助,並認為可判處緩刑,警惕被告勿再接觸毒品。

被告昨需用拐杖和靠胞妹協助,才可離開粉嶺法院,被告在庭外說,其眼疾屬遺傳病,廿多歲時眼力開始衰弱,最近一年情況急轉直下,現時只看到白茫茫一片,即使記者身處在一米內也看不到。被告透露他原本經營髮型屋,但因眼疾已失業達八年,大嘆現時「連保安都做唔到」,妻子亦因他有眼疾而在四年前離開。

案情指,今年一月十六日早上七時許,海關接獲線報派員到大埔塘面村埋伏,關員趁被告返回住所開門時表露身份,被告立即坦承住所有大麻。關員在其中一間房內檢獲五棵共重約十三克的大麻,以及一些種大麻的工具,包括風扇和計時器等等,又在菲林膠筒內找到其他共重○點八三克大麻。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於網上以每粒一百元價錢購買大麻種子,已種了四個月。

案件編號:FLCC 12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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