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務正業仍獲加薪 議員愛財取之無道

打工仔表現理想,獲得加薪絕對合理。然而,一眾無甚建樹、胡混度日甚至顛倒是非的立法會議員也獲得加薪,而且加幅遠超私人市場,簡直匪夷所思。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調高下屆立法會議員月薪一成,由現時的七萬三千多元增至逾八萬元,同時提高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兩成,由現時每年約一百七十萬增至逾二百萬元,料每屆涉及的額外開支逾一億二千萬元。此外,新安排又加大津貼申報彈性,容許議員將每年的辦事處營運開支餘額撥入下年度,直至任期屆滿為止。其餘如約滿酬金、醫療津貼、酬酢及交通津貼等維持不變。

立法會秘書處早前以議員工作繁重為由,建議薪酬水平與問責官員掛鈎,加薪約一倍,由每月七萬三千元加至約十四萬元,引起公眾嘩然。儘管當局懾於民意,不敢照單全收,只是批准約一成的加幅,但饒是如此,依然令人覺得物非所值。今年環球經濟情況嚴峻,港府高官隔三差五便提醒市民要做好經濟衰退的心理準備,而今年私人市場的加薪趨勢亦不樂觀,加幅只有約百分之二至四,低於通脹。只有立法會議員一枝獨秀,不僅遠遠跑贏通脹,而且跑贏大市,究竟理據何在?

面對外界質疑,負責檢討議員薪酬的獨立委員會解釋,加薪主要考慮到議員工作量增加,公眾對他們的期望愈來愈高,透過加薪期望吸引更多人才服務市民云云。這就奇怪了,議員是民意代表,市民對他們有期望是自然不過的事,這怎麼能成為加薪理由呢?至於說吸引更多人才服務市民,更是不知所謂,如果只是為了高薪厚祿才做議員服務市民,這種「人才」不要也罷。

其實,立法會議員值不值得加薪,最主要的考慮應是他們有沒有做好呢份工,有沒有履行為民請命的職責。監察組織的報告顯示,立法會充斥大懶蟲,許多議員的表現根本不合格,有的二十年來沒有提過任何動議,有的足足缺席一半會議,有的「三點不露」缺席八成投票,有的粗言穢語行為不端……若是私人企業,這種員工早就被炒魷魚了,怎麼可能獲得加薪。正如學者質疑,市民對立法會議員表現向來不滿,如今仍獲加薪,只會增加市民對立法機關的怨氣,加劇雙方的矛盾。

大懶蟲也就罷了,最不堪的是立法會竟淪為包庇貪官、黨同伐異的政治工具。曾蔭權被踢爆連串「曾商勾結」醜聞,激起民怨沸騰,廉政公署破天荒立案調查,有立法會議員更發起彈劾行動,但保皇政客竟阻止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貪官;相反,港府翻炒十年前的西九舊帳,矛頭對準特首候選人梁振英,偏幫另一位候選人唐英年,立法會反而煞有介事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徹查,本末倒置,簡直是咄咄怪事。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立法會是最高民意機構,是與行政、司法鼎足而立的第三權,不少議員不務正業,為了一己政治利益,不問是非,不理公義,這樣醜陋的表現,完全不符合公眾期望,根本不值得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