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犯錯要認 知錯要改

學生擁有犯錯特權,但擁有特權非無條件,而是有權有責。責任是:有錯要認,且虛心反省,從錯誤中學習,從錯誤中長進,以免重蹈覆轍,一錯再錯!

大學生斥巨資在多張報紙刊登全版廣告,在無憑無據下,選擇性質疑其中一位特首候選人,明顯有違選舉公平原則,而且可能觸犯選舉條例。對廣告費為何獲得巨額折扣,亦欠交代!同一筆資金,用於同學直接受惠的項目是否更加合理,亦無預先在校內諮詢。

學生會頭子曾否收受利益,不敢妄下斷語。但從較為寬宏大量角度推測,可能有大義凜然、聲稱「民主」人士對學生游說:某懷疑有「共產黨」背景的候選人,形勢大好,我們這邊認為萬萬不能讓他當選,你們可否為香港「民主」前途出一分力?可能,說客又說:由派系分明的人或組織賣廣告,影響始終有限,反而,由公認是「社會良心」的大學生賣廣告,公信肯定高得多,說服力一定大得多!

若真的曾出現如此說客,他的背景、動機為何?很明顯,此人非為民主,而是暗裏幫另一候選人的忙。他們要幫的候選人完全是「廢人」一名!他們幫廢人,因為廢人上台後肯定是稱職的「箭靶」,讓「民主」派事事得分;亦因為未上台先廢武功,所以不敢也無力削弱「民主」派背後財閥的利益!

學生可曾記得,某「民主」派喉舌報章,大力支持領匯上市,反對立法保障最低工資,實質保障財閥,踐踏窮人;偷換概念,以「民主」取代「均富」,刻意誤導視聽!

大學生欲貢獻社會,便要跳出視「民主」派代表公義框框,清晰視野,學懂獨立思考,不要盲目為任何利益集團抬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