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商人疑襲攝記守行為一年

【本報訊】瀝青物料供應商卓敬早前在區院洗脫詐騙路政署及工程承辦商二千多萬元罪名,惟他在該案聆訊期間被記者採訪時,施展「鷹爪功」向一攝影記者動粗,再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堂時,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要求被告簽保守行為,法庭下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五十一歲被告卓敬原被控在今年一月三日中午於灣仔區院門外,襲擊欲拍攝他的記者李瑞元,他當時抓着李並將李推倒地上令其右手擦傷。

被告昨離庭後再遭傳媒採訪,今次他未有激動表現,只笑着說:「你哋做乜影我相呀?係咪認錯人呀?」

案件編號:ESCC 75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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