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着阿拉伯之春,歐美大國推翻卡達菲在利比亞的政權。不過,利比亞東部地區宣布自治,行政獨立,擁有自己的財政預算、警察、軍隊和法庭,只是外交還讓替代卡達菲政府的過渡委員會執掌。
自治的理由很簡單:一,東部地區勢力在委員會沒有佔有足夠權力,利比亞革命始自東部,革命成功結果歸別人,東部勢力便不滿意;二,利比亞七成石油產自東部,外國石油公司卻與委員會簽署石油開發協議,自然是分贓不均。
對東部地區自治,委員會揚言用武力鎮壓。問題是,至今委員會的權力只在首都,且僅依靠歐美大國支撐,除非歐美大國直接出兵干預,否則委員會無力鎮壓。此外,東部地區若受鎮壓,必然由自治上升至獨立,利比亞主要由部族組成,東部分離會使其他地區倣效,使利比亞四分五裂,變成另一個索馬里。
國際上有這樣的說法:「可憐的利比亞人讓西方幫他們瓦解了自己的國家,現在自食其果,該埋怨的只能是他們自己。」歐美大國的政策從來如此。上世紀,列強瓦解奧匈帝國和奧斯曼帝國,造就了巴爾幹半島這個火藥庫;二戰後,巴爾幹半島出現了南斯拉夫;到了九十年代,南斯拉夫便連同蘇聯解體。伊拉克和阿富汗由美國佔領石油,故此可保完整;反觀歐美沒有出兵利比亞,利國便難免分裂。
今後的趨勢,到底是歐美大國受石油勢力驅使而出兵利比亞,一如伊拉克,抑或利國最終四分五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