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否認罪惡都是罪

日本名古屋市長河村隆之公開否認南京大屠殺,當然在中國引起軒然大波。全國人大代表鄒建平在兩會提議,呼籲國家倣效外國,立法制訂「否認南京大屠殺罪」。如此提議引起強烈反應,江蘇三十六名全國人大代表簽名支持。鄒建平指出,立法可對否認大屠殺的日本右翼分子產生威懾作用,只要進入中國就要受法律制裁。

類似法例在德國是存在的,該國的《反納粹與反刑事罪法》禁止以任何形式宣傳納粹思想,嚴禁使用納粹標誌,違者一經定罪可判監五年。

否認南京大屠殺,等於否認戰爭犯罪,立法把否認行為視作罪行無可厚非,然而世光痞人我由此產生一個疑惑,是不是所有否認犯罪的行為都該視作罪行?舉一個例子,京老爺矢口否認四川大地震災區存在着豆腐渣工程,是不是也該立法制訂「否認豆腐渣屠殺罪」?

還有啊,踐踏人權在外國乃屬於反人類罪,偏偏中國的官僚踐踏人權之後又矢口否認,把無處不在以言入罪的文字獄理性化為維持社會穩定,是不是也該立法制訂「否認白色恐怖罪」?

依我說嘛,否認罪惡都是罪,即使沒有法例制約,世人一般群起而攻之。就像香港現任特首的曾蔭權和參選特首的唐英年,前者一直否認貪腐,後者曾經否認僭建,橫看豎看都是戴罪之身。

我不反對制訂「否認南京大屠殺罪」,最好由此而讓中國政府深刻反省,不要老是隱瞞自己的瘡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