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一直被視為立法會的「尚方寶劍」,但近日先後提出引用特權法調查曾蔭權貪腐醜聞及梁振英西九事件等議案,卻出現「嚴梁寬曾」的雙重標準。有學者質疑「尚方寶劍」已淪為「黨同伐異,誅除異己」的政治工具,擁有第三權的立法會喪失監察政府功能,現時只能靠傳媒的第四權,以及市民發聲監察政府。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曾蔭權貪腐醜聞在近年發生,與梁振英十年前的西九事件均涉及利益輸送疑雲,但立法會只調查西九事件而不調查曾蔭權,是存在雙重標準,厚此薄彼,「市民會問點解立法會咬住梁振英唔放,反而放生曾蔭權」,令人質疑被視為公正的「尚方寶劍」應查唔查,特權法更被議員玩弄成用來「黨同伐異,誅除異己」的政治工具。
對於調查梁振英西九事件的專責委員會,半數成員提名了唐英年及何俊仁,陳偉強認為,雖然有關成員已經申報,但牽涉調查另一特首候選人,按照議會慣例應該避席,不應加入討論,「但今次一反常態,提名人好踴躍參加」,他稱調查結果會予人感到不公正,又引起爭論。陳偉強又稱,立法會是民意代表機關,但在關鍵時刻未能如實反映民意令市民感憤慨,立法會沒有迫使曾蔭權披露更深入資料,就要靠傳媒繼續報道監察,以及靠市民上街表達不滿,以引起國際輿論及中央關注。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陳國康則稱,立法會沒有一套引用特權法的標準,純粹靠議員個別詮釋及判斷,而個人判斷亦受很多因素影響,如調查西九事件,「點解咁多功能組別議員同意調查,畀人覺得有政治目的亦唔出奇」。陳國康續說,即使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曾蔭權醜聞,需時亦很慢長,往往要兩、三年時間,「可能廉署查完,立法會都未查完,到時大家都唔記得。」他又稱,由立法會監察政府並非最有效率,制度以外須靠傳媒的第四權去監察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