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嚴人寬己太霸道

嚴人寬己作為一種管治態度,曾蔭權親身示範了。要是別的公職人員,貪圖一千幾百塊的利益也要身陷囹圄,可是特首跟富豪遊山玩水接受奢侈款待,只須依照自己給自己訂出來的所謂守則處理即可,享受一趟超級遊艇豪華自由行的費用就是等同於普通渡輪的五百元。

貪曾所為誠屬可恥,不過公平一點來說,煲呔的嚴人寬己屬於比較低層次的水平,高層次的嚴人寬己要在華夏神州方可見識。

先講嚴人。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允許執法人員拘捕疑犯之後,若然案件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無法通知或通知可能有礙偵查,毋須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當事人家屬。簡言之,秘密拘捕合法化,維權藝術家艾未未之類的異見人士將會更加容易被失蹤,畢竟但凡思維跟長官意志不太和諧的老百姓,都有機會被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

再講寬己。廣東省環保廳根據國家新實施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發布珠三角地區PM2.5監測數據,即是空氣中直徑二點五微米或以下的懸浮粒子。可是嘛,國家標準遠比世界衞生組織寬鬆,即使符合中國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對於世衞標準而言仍是不合格的。

嚴人寬己太霸道,這只不過是冰山一角的兩個例子而已,當然還未計及官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內地仇官情緒愈來愈高漲,官民衝突亦愈來愈頻仍,萬一失控,禍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