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利豐有限公司旗下貿易公司高級採購經理歐陽麗紅(四十四歲),被指在於○八年至一○年間涉收取成衣供應商一百廿一萬元賄款,以向對方發出採購定單,她昨於區院被裁定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辯方求情稱,被告育有一名十三歲女兒,對方具體操天分且曾代表香港出席體操比賽,被告若判入獄必定對女兒的成長有很大打擊。法庭最終獲她保釋至下月十二日,待索閱感化報告始判刑。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即成衣供應商信發工藝製造有限公司及新信發工藝製造有限公司的董事關筱毅(卅歲)和財務顧問楊偉陞(四十歲),法官指因無充分證據指該二人對行賄的事知情,故裁定二人脫罪兼獲堂費。
案件編號:DCCC 4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