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內地大學生為二千元人民幣報酬而做考試「槍手」,來港代替他人考英語公開試托福(TOEFL),惟監考員查核他們的身份時發現他們持假護照應考而識破。三人昨解往荃灣法院提訊時,各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即時被判囚十個月。裁判官特別向控方查問真正考生的身份,控方坦言真正考生均是內地人士,但已無法追尋。
三名男被告依次是蔡培培(廿四歲)、刁蘇勁和陳子卿(均廿三歲),全報稱學生,並持雙程證來港。首及次被告報稱居於浙江,第三被告則居於湖南。
三名被告均是戴上眼鏡、外表斯文,應訊時在庭上默默低頭,其中次被告答辯時自行舉高右手,用普通話說:「我認罪」。而他們遭裁判官訓斥時都流下男兒淚,首被告更要用紙巾拭淚。
辯方求情時透露,三人均就讀廣東省外語學院,校方已得知各被告做「槍手」,恐怕他們將被革除學籍。又指被告們的父母務農或教書,收入不多,被告不但要賺錢支持自己學費,還要照顧家人。
辯方續指,他們做「槍手」要考得達八十分,才可得到二千元人民幣,但他們未完成考試已被捕,現已一無所得。
裁判官判刑時嚴斥三人明知而參與串謀行為,令國際認可的考試評估制度受損,判刑要反映社會大眾對此類罪行的不齒。裁判官特別向控方查問三名被告代替何人考試,控方回應指他們替三名內地人士做「槍手」,但因無法追尋,故未能拘捕「真考生」。
案情指,在本月廿五日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二百名本地和海外考生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荔景評核中心考場參加托福考試。來自美國的監考員Cline Randolph John於十時許,檢查所有考生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當他檢查三名被告的中國護照時,發現沒有本港入境處的蓋印,起疑下查問,三人承認持假護照應考。警員接報到場,發現假護照的照片是三名被告,但個人資料則是屬其他人。他們警誡下承認為二千元人民幣報酬而做「槍手」,由一名不知名男子把假護照郵寄給他們,而他們入境時則用他們的真護照。
案件編號:TWCC 52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