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入境處處事議而不決,間接為香港製造更多破碎家庭。一名內地男子早年持單程證來港與父母團聚,遭揭發非親生兒子,被入境處控以冒用他人身份入境,發出遣送令,惟六年來一直未有落實處理,直至該男子在港組織家庭落地生根,才向他執行遣送令。另入境處於調查一宗假結婚個案,亦拖逾七年未有定案。
蔡家德於廣東省汕尾市出生,九九年,當年年僅十五歲的他隨母持單程證來港團聚。詎料四年後,入境處指接獲舉報,蔡並非「父母」的親生子,將他拘捕。蔡被控以不法手段取得單程證,○四年罪名成立,判監一年。
他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上訴,雖然得直,但一年後,入境處指,因他的單程證無效,故其香港身份證也無效。到○六年,入境處發出遣送離境令,要將蔡遣回內地。他不服向高院上訴,但遭駁回,惟遣送一事卻一拖再拖,直至最近入境處才正式告知他,大有可能於下月將他遣返。
另原籍海南島的陳女士(化名),九九年持單程證來港定居,惟○四年已離婚的丈夫到入境處舉報兩人屬假結婚,但調查工作直至現在仍未完結,令患有癌症的陳女士飽受折磨。
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如果入境處第一時間處理事件,根本不會出現今日的局面。他指出,這兩個家庭事主已經在港居住超過七年,早已落地生根,要他們返回內地重新開始,十分困難,認為入境處應運用酌情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