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去年十二月接納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申請,向陳振聰頒令凍結其財產及要陳披露財產清單,陳早前要求解除或更改有關命令,被法官即時否決。法庭昨日頒下判詞解釋,有五大理由顯示陳對臨時遺產管理人的一億三千萬元訟費有「走數」的風險存在,所以要維持凍結財產令及要陳披露財產。
法官指,首先陳於去年底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不再相信香港司法制度,又覺自己被法官迫害,官認為有關內容令人嚴重懷疑陳是否有意願去遵守法庭的訟費判令。其次,臨時遺產管理人去年二月已就訟費向陳提出不同建議,但陳卻採取「拖字訣」。第三,陳的財政狀況有問題,稅局正向陳追討三億三千萬元欠稅,華懋旗下兩間公司又向陳所擁的公司追討廿億元,而陳近期亦自認有財政壓力。
第四,法庭在陳之前涉及的案件中,裁定他的口供完全不誠實和不值相信,陳在龔如心遺產案中的表現又顯示其道德和誠信極低,陳為了金錢利益可以作欺詐行為,「走數」的風險真正存在。最後,陳對於調動巨款的複雜國際交易有經驗,故將財產調離香港的風險是存在。因此法庭維持要凍結其財產的命令。
至於要陳披露財產清單的命令,法官則指即使陳可用楠樺居原址「套現」,但也未必可湊足款項付訟費,但「走數」風險仍存。另外,在案件已有判決後,法庭可下令欠款的一方披露其財產下落,以免對方調走資產,所以拒絕解除或更改此命令。
另外,高院去年接納陳振聰的解釋,相信陳未有收到評稅通知書,下令稅務局要重新考慮陳反對被追收三億三千萬元欠稅的理由。稅局不服判決,上訴庭今日會進行稅局的上訴聆訊。
案件編號:HCAP 8/2007 &
CACV 11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