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滋擾舊愛四年女護刑恐候懲

曾任工程師的男子,於去年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在公立醫院任職女護士的前女友,指她為求「箍煲」而在四年間不斷滋擾,及後再用手機偷錄她的恐嚇說話後報警。該名女護士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獲准保釋至三月十六日等候判刑。她在庭外灑淚大數男方不是,強調自己並無滋擾,又指男方去年向警方舉報她刑恐後,她已心死及「以後都唔想再見到佢(男方)」。惟高院下周將會處理他們之間的民事案件,他們可能要再在法庭上碰面。

案情指,被告葉麗娟(卅四歲)與事主劉達偉(廿八歲)於○七年相戀三個月後分手,劉一直拒絕與被告復合。去年五月廿一日晚兩人同處尖沙咀寶勒巷一商業大廈時,被告對劉說:「叫你屋企人小心,我唔知佢哋幾時郁手,但今次唔會係淋紅油。」至六月二日早上,被告又在將軍澳欣明苑樓下恐嚇劉:「叫你老竇小心,如果唔係佢會畀人打到入院。」

紙巾拭淚 泣訴「四年情」

劉以手機暗中錄下上述兩段說話及報警,被告於去年六月三日被捕,她原本不認罪,但因控方掌握有關錄音,昨決定認罪。辯方指,被告單身,目前在公立醫院工作,因受到與事主錯綜複雜的感情關係影響,才會犯案,她曾求診精神科,亦有自殺行為,強調被告需要治療多於懲罰。 

被告昨由父母陪同到庭,她身形嬌小和聲線柔弱,並且一直情緒低落,不時以紙巾拭淚,她認罪後獨自在法院逗留了一個多小時,期間向記者訴說與劉的「四年情」,指劉是其第二任男友,劉拍拖不久已暗示會娶她,但兩人其後關係時好時壞。

劉於去年八月入稟高院指她用多種方法滋擾,包括派傳單誣衊他陽痿、染愛滋病等,並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被告一再否認有滋擾,反指劉誇大,她已決心和劉斷絕關係,並希望今次認罪結案後,事件可告一段落。

劉昨準備出庭作證,但因被告認罪而可先行離開。當被問及感受時,劉木無表情說:「無乜特別。」劉表示,與被告已兩個多月沒聯絡,暫時生活平靜,但對兩人的關係及下周將在高院處理的禁制令案件,他卻不欲多談。

案件編號:KTCC 657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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