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三法官任期獲延續

【本報訊】港府昨宣布,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將三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包括紀立信、廖柏嘉及華學佳的任期延續,把三人在今年三月屆滿的任期延長三年。

根據有關條例,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以上,每次續期為三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