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逐點回應各界指控

六大指控

1.利益申報表上指自己非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

2.隱瞞自己作為戴德梁行主要股東身份,以偏幫有聯繫人士。

3.政府指梁振英拒絕無條件公開文件。

4.六次投票,五次均支持馬來西亞楊經文建築師行,涉嫌偏幫。

5.曾向有份參賽的威寧謝工料測量師行,提供戴德梁行四名員工的履歷。

6.事件被揭發後,未有對外公布,疑誠信不足。

梁六大回應

1.申報表上的「任何」公司,理解作任何建築師行,因為比賽是建築概念比賽,而戴德梁行是測量師行,根本無可能參賽。

2.自己作為戴德梁行主要股東,眾所周知。若要隱瞞,威寧謝工料測量師行就不會於物業顧問一欄填上「戴德梁行」。

3.支持政府公開所有文件,包括所有評審的評分,而非只公開部分經「處理」的資料。

4.全程不知道投票作品所屬哪間公司,若要偏幫,就不會缺席第一輪最重要的淘汰式投票。

5.自己並不知道有手下向參賽隊伍提供地價資料,而提供履歷資料,並非他秘書,而是其他同事的秘書。

6.當年負責西九的官員曾俊華得悉此事,以至現時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均指梁振英不涉及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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