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平台僭建 屋署懶理

僭建物經年未拆,屋宇署執法效力成疑!在葵涌區工作的黃女士發現,和宜合道有工業大廈四樓平台廠房於露台建有窗門,疑屬違例僭建,「好幾年都係咁,點解屋宇署冇人理?」

屋宇署發言人承認,早在○七年已得悉上址平台有僭建物,根據當時政策,有關僭建不屬即時取締類別,已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通知。去年修訂執法政策後,已擴大須優先取締僭建物的涵蓋範圍。該署會按有關違建物擁有人發出清拆令,並發信勸喻盡快自行安排清拆工程。

「政策收緊咗,都要落實執法至得,如果唔係屋宇署會變咗冇牙老虎!」葵青區區議員黃潤達認為,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應加強跟進,確保業主盡快執行相關命令。若僭建問題嚴重,該署更應考慮先安排清拆工程,將危機解除,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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