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豪宅THE ICON遭索償900萬

【本報訊】由施永青創立的中原地產獨家代理銷售的半山干德道豪宅「THE ICON」,去年爆出貨不對辦醜聞,其宣傳標榜的開放式廚房更並無入則。一名買家聲稱受虛假陳述誤導而買樓,上月入稟要求發展商退回九百多萬元樓價並另作賠償。發展商一方昨向高院聆案官申請,將呈交抗辯書期限延後廿八日,獲聆案官批准。

中原地產獨家代理銷售

本案原告買家彩達發展有限公司,入稟向發展商榮豐國際名下、持有「THE ICON」項目的被告公司Super Homes Limited要求退款賠償。被告律師昨表示,此案對物業買賣雙方、以至物業代理有深遠影響,故需時找資深大律師研究抗辯理由。此外物業代理雖非與訟一方,被告也要向他們蒐集證據,故要求延期。原告則指,原告在入稟前一個月,已預先把訴狀交給被告回應,因此反對再讓被告延期,但聆案官最後仍批准被告之申請。

案件編號: HCA 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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