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線小巴司機去年五月一個晚上,駕駛小巴由旺角往元朗途中超速,經青山公路大欖路段時車速每小時一百二十三公里,因未及煞車撞向路上的一隊十一人夜行單車隊,一名廿三歲單車健將被撞至捲入車底,終傷重死亡。涉案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法官斥責被告完全漠視交通安全的情況,導致嚴重奪命意外,失去一條寶貴人命,判被告入獄三年,停牌十年。
被告蔡梁徹(四十二歲)承認於去年五月六日危險駕駛一輛專線小巴,導致廿三歲男子阮偉寧死亡。法官下令被告在停牌令完成後,需接受駕駛改進課程。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身為職業司機接載乘客,案發時完全漠視安全情況,不但高速行車,亦未有留意路面情況,當小巴距單車隊僅三十米時,有乘客大叫他才突然煞車。不過考慮到被告後悔,遂酌量調整刑期。據悉,死者阮偉寧意外時於一屋苑會所的健身室工作,本身為一名單車健將。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中三學歷,離婚,跟內地女友育有一名四歲兒子,月入一萬二千元。被告事發後即時向警方招認,現已後悔知錯,望獲輕判。
案情指,案發日晚上十一時許,被告駕駛一輛專線小巴,途經青山公路大欖路段往屯門方向時超速,車速最高達每小時一百二十三公里,超出該路段每小時七十公里的上限。被告一直沒有留意前方的單車隊,直至距離三十米時,小巴上的乘客大叫,被告才意識到要煞車,但小巴仍衝前撞向前方的單車隊,阮被撞至人車分離被捲入車底,送院搶救至翌日晚上死亡。案件編號:DCCC 123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