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外判清潔公司一名女工,去年在灣仔清潔後巷時,吸入由混合清潔劑引發爆炸而冒出的氣體後,導致缺氧性腦創傷死亡。死因庭經審訊後昨裁定五十六歲死者盧帶起死於意外,並指鑑於類似案件不時發生,建議勞工處引入發牌制度規管清潔公司。另外死因裁判官指清潔公司管工與下屬在庭上作假證供,要求律政司研究轉介警方調查。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表示,不止一次審理清潔工人吸入清潔劑身亡的案件,相信亦僅屬冰山一角,顯示清潔工人對危險清潔劑的知識有限。從本案所見,盛載清潔劑容器的標籤混亂,亦顯示管理層不重視工人的安全健康。陳官認為清潔公司不會不清楚相關的職安健措施,只是沒有確切去執行,故建議勞工處引入發牌制度以便規管清潔公司,以保障工人及巿民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對於其中一清潔男工施銘勻在作供時,聲言是擅自將清潔劑混合而非受人指使。陳官坦言,施只專責掃地,根本不用接觸清潔劑,如說當天他是自發去做不屬工作範圍的任務,屬天方夜譚,故肯定他必是按管工或同事的指示才會去接觸清潔劑。
因此,管工蕭健良及工人楊耀輝異口同聲供稱施當時擅自混合清潔劑、「無人叫佢咁做」,必然是串謀在庭上說謊,有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或在宣誓下作假證之嫌,故要求律政司跟進。
對於勞工處在意外後的調查工作,陳官亦作出批評。
事發後一名環境衞生師到意外現場調查,檢走若干清潔劑樣本作化驗,但就未有檢走爆炸大鐵桶內的黑色碎片及黃色啫喱狀物體,對方又聲言估計那些只是垃圾袋及梳打粉混合物。對此,陳官批評勞工處專業人員調查涉及人命的工業傷亡事故時,居然「靠估」、「斷估」,實在難以置信,以致現時已無從得知該些物質是否引起爆炸的元兇。
事發去年四月十八日早上,女死者跟隊員在灣仔謝斐道一後巷進行清潔,同事施銘勻將漂白水及哥士的倒入一大鐵桶混合,大量氯氣隨即釋出,並令鐵桶爆炸。死者吸入氯氣以致缺氧,最終腦受損死亡。案件編號:CCDI 34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