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多個政黨被踢爆接受黎智英的捐款,但有關政黨卻從來沒有向外界披露捐獻金額及捐助人資料,令人憂慮有關捐款會直接影響受惠政黨的政治立場。歸根究柢,是因為香港沒有訂立《政黨法》。事實上,爭取訂立《政黨法》的聲音已響起多時,但至今仍了無聲氣。有學者擔心若無法例監管政黨的獻金及捐款,香港政治會變成「黑金政治」。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坦言,香港應訂立《政黨法》,以增加政治捐款透明度:「香港無《政黨法》,所以唔夠透明度,作為立法會議員應該向公眾交代同公開捐款嘅金額同用途,在某啲敏感議題發言前更加要申報利益,以正視聽,好似今次公民黨同民主黨喺《爽報》問題嘅立場咁!」
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認為,必須訂立《政黨法》,以完善政治制度及增加透明度:「美、英等西方國家列明政黨嘅利益申報,捐幾多、邊個捐都要寫得清清楚楚!」
但他又說,香港情況較特殊,部分捐款人擔心受干預故不願公開捐款資料,如本港日後仍不訂立《政黨法》,監管政治捐款,香港政治會變得「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