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有競爭,才可迫使參選人的政策靠近民生,唐英年推出的政綱可作證明。代表大商家和富二代利益的唐英年一改態度,支持加建公屋,可說違背他所代表的利益。不過,他背後的大財團也應明白,若民望低企、獲選機會微的唐英年不調整立場拉攏基層,落選後更使他們失去影響政府的機會,因而唐英年的政綱不改不行,不靠近民意民生不行。
唐的政綱建議政府未來五年建七萬五千個公營房屋單位外,再多建三萬個公屋和一萬個居屋單位,目標是在五年任期滿前,公屋輪候上樓時間由三年減至二年。但他加上兩個限制:一是上任後第三年才會見效,理由是平整土地和建造需時;二是所有措施視乎市場情況,以免重演八萬五慘況。前者還可理解,卻會給市場三年市道供應不變的訊息,即至少還可炒樓三年;後者更嚴重,意即可依樓價變化決定是否如期加建,對唐背後的大財團來說,這是容易引用的解套藉口。
加建公屋與八萬五不同,因八萬五有私營房屋因素。唐英年實可堅決承諾五年建七萬五公屋單位加上三萬單位,不需加諸「視乎市場情況」而定的限制。至於他另外的提議,混合式公共屋邨有操作性限制;供三十五歲以下的「大學宿舍式」資助房屋單位,迫切性不大。不如把資金土地全用作興建公屋,使輪候年期加快縮減,讓更多人受惠。
唐英年把加建公屋單位列入政綱,是競爭的效果,也是梁振英政綱施加的壓力,對香港絕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