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廚房工人去年到大埔酒吧消遣,認識了一名廿歲少女,涉嫌趁對方喝醉尾隨入女廁,並鎖門將她強姦。少女兩日後報警,警方將廚工拘捕。被告昨於高院否認一項強姦罪,事主被傳召出庭作供時情緒激動,淚灑當場。
被告朱柏綸(圖),現年十九歲,被控去年三月廿二日在大埔舊墟直街九號愛琴海酒吧內強姦女事主X。現年廿一歲且於專上學院就讀的X供稱,案發日凌晨約了兩男一女到酒吧消遣,當兩男友人擲飛鏢時,在鄰桌的被告與另一男子加入擲飛鏢,其後眾人一同喝酒。
X喝了約八杯啤酒後感暈眩到女廁小解,被告尾隨到廁格門口問她有沒有事。X進入女廁後,被告亦進入及鎖門,吻向她及於近水龍頭位置將她強姦,她曾說「唔好」並推開對方但不成功。直至有人拍門要用廁所被告才離開。被告在酒吧坐了一會後與友人離開。
X乘的士回家,致電告知友人,回家嘔了兩次,發現內褲及下體有一些白色液體,其後吃下友人提供的事後避孕丸,於同月廿四日報警;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三月廿四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於女廁與X性交,但指她無反抗。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4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