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斬父致死母甩誤殺罪

老翁被患精神分裂的兒子狂斬逾百刀命危,其妻子事後只把他留在家中捽藥油療傷,終致老翁因延誤送院診治而死亡;涉案老婦與兒子同被控誤殺罪,她在高院經審訊後,昨日獲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她即時向陪審團鞠躬致謝說:「貴人,唔該晒!」至於早前已認罪的兒子,將於本月廿一日判刑。

任職護老院清潔女工的被告黎瑞賢(六十一歲),原被控於二○○九年十月廿五日與男被告鄺遠邵(廿四歲,無業),沒有給予適當的治療而誤殺七十六歲的鄺景南(下稱死者)。女被告不認罪,早前在高院受審,而男被告則已承認因受精神分裂症影響而誤殺死者,並獲控方接納,被收押候判。

高院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三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女被告誤殺罪名不成立。一直繃緊面容的女被告,聞判後即時展露笑意,並向陪審團致謝,其後又站起身向陪審團拱手鞠躬並稱:「多謝晒,你哋公平公正審我件案,勞煩晒!貴人,唔該晒!」法官亦按女被告要求把其單位鎖匙及當日載着死者到單位樓下的手推車還給她。

未能證明知有死亡風險

女被告離開法庭時向記者說:「我唔係幾識講嘢,辛苦你哋,勞煩晒,唔該晒!」被問到有否探望兒子時,她即表示有探望過,但對於記者其他提問,她則一概沒有任何回答,並戴上口罩離開法庭。

法官昨指導陪審團時表示,陪審員必須要達致控方已能證明女被告主觀相信死者確因傷而有最終死亡風險,才能裁定女被告疏忽照顧死者而誤殺他,否則要裁定死者誤殺罪名不成立。

據控方案情指,女被告與死者及兒子同住坪石邨藍石樓一單位,○九年十月十一日,兒子聲稱想阻止死者去賭馬,與死者爭執,並以菜刀斬死者雙膝及雙手等。

怕被揭垃圾屋拒即報警

女被告稱死者受傷後拒絕送院,並擔心救護員發現他們家中滿屋垃圾,會被房署趕走。女被告遂向中醫師夏德建買跌打酒及活絡油替死者療傷,並餵死者吃通脈丹等中藥。

至同月廿四日晚,女被告致電夏指死者不適,夏建議她報警,她與兒子以手推車推死者到樓下報警召喚救護車,救護員到場發現死者已死去多時。法醫驗屍後發現死者全身有一百廿五處刀傷,且因刀傷致敗血性關節炎,最終導致肺炎而死。法醫又指若死者及時到醫院接受治療可避免死亡。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