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收律師費梅媽:老命就有一條

【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在女兒遺產案中終極敗訴後,遭曾代表她在○八年打官司爭產的律師事務所指她拖欠律師費二百多萬元,早前向高院呈請將梅媽破產,案件昨日開審。自行抗辯並堅拒還錢的梅媽,在庭上斥責香港的大狀是「魔鬼大律師」,又指「你哋仲要我畀錢!老命就有一條!」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

呈請人是趙司徒鄭律師事務所,昨以梅媽沒有任何抗辯理據為由,要求法庭直接頒令梅媽破產。梅媽則在庭上堅決表明,拒絕向呈請人繳交律師費,她指「點解要畀錢佢?律師行令我個女嘅遺產變大災難!」她又斥責呈請人在爭產案代表她時,無按她的指示行事,又未盡應有職責。同時呈請人當時亦曾向她明言「唔贏唔收錢!」。梅媽又趁機指摘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在終審上訴時,沒有聽取她的理據。

案件編號:HCB377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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