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自肥狂加薪 可有問過納稅人

打工仔都希望加薪,這是人之常情,然而,老闆一般會根據員工的表現來決定是否加薪及加多少。設想打工仔私下決定加薪,且加幅一倍,然後逼老闆接受,肯定會被視為天方夜譚。

如此荒謬一幕正在本港上演。未經公眾諮詢,立法會議員計劃自加人工,建議下屆立法會開始將議員薪酬與問責官員掛鈎,由現時每月七萬三千元加至約十四萬元,加幅接近一倍。他們的理據是,這是參考歐美國家的經驗,而且議員每周工作約五十九個小時,相當於全職工作。立法會秘書處透露,已諮詢過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大部分表示贊同。有關建議將交由一個獨立委員會審議,然後由港府行政會議拍板決定,如無意外,立法會議員瘋狂加薪勢必成為事實。

立法會提出的兩個加薪依據,其實都經不起推敲。的確,有不少國家將議員薪酬與官員掛鈎,惟不可不知,由於外國官員薪酬普遍不高,議員的工資水平也高不到哪裏去,例如台灣立法委員薪酬不過四萬多港元,剛過香港議員一半,若香港議員再大幅加薪,兩者距離更是天差地遠。立法會議員要求在薪酬機制上與國際接軌,根本是引喻失義。

議員工作時間長是事實,但決不是最長的,如果每周工作五十九個小時就成為加薪一倍的理由,相信全港許多打工仔都符合有關標準。事實上,議員工時多少只是他們自說自話,根本沒有人知道,市民見到的是,立法會有不少大懶蟲,有的「三點不露」;有的做了十幾年竟然沒有提出一份動議;有的粗言穢語,行為不端,被指教壞兒童。若是在私人企業,如此表現者早就被炒魷魚了,哪有可能繼續胡混度日,並且獅子開大口自把自為要加薪呢?

事實上,立法會內部對瘋狂加薪也有不同意見,部分議員認為功能組別議員不配加薪。不錯,直選議員需面對較多選民,工作壓力較功能組別議員為大,惟本質上來講,彼此不過是五十步與一百步之別。正如有學者直言,回歸以來,立法會議員的整體表現及民望評分都不高,現時自行通過人工加一倍,公眾絕難接受。事實上,港府施政無能,香港不斷沉淪,在在反映立法會未能發揮好監督及議政的角色,難怪議員批評高官無能時,常遭官員反唇相譏。

其實,別看立法與行政經常唱對台戲,似乎勢同水火,然而在加薪自肥方面卻有共同利益,官員高薪是立法會同意的,如果今次港府投桃報李,為議員大幅加薪開綠燈,也不會令人驚訝。若是確立掛鈎機制,雙方結成利益共同體,勢必年年上演雙雙大幅加薪的醜劇。

歸根究柢,議員加薪多少應由納稅人決定,未經公眾同意而私相授受,無異於假公濟私,吃相太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