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中國農村問題

烏坎村的村民自治,凸顯中國農村基層的嚴重問題。取消人民公社後,黨組織的力量再不能有效地控制農村基層。特別是以市場經濟之名,中央財政亦無力支援基層,鄉鎮村等縣以下的基層基本失控。情況回歸到解放之前,如三、四十年代費孝通研究鄉土中國時指出,政府力量限於縣,縣與農村形成對立,政府派出的差役只是非經常性,農村的控制力量集中於氏族乃至土豪劣紳手裏。

八十年代後期,中央曾在鄉村推行民主選舉,想以村民自治對抗土豪劣紳和氏族勢力,但即使美國福特基金有所資助亦不普及。

首先,在經濟較發達的農村,基層直接選舉受既得利益勢力抵制。既得利益勢力控制了鄉村政權,掌握土地,自然不願出現民主選舉。其次,南方村落多由氏族主宰。若村落以氏族為主,氏族的封建勢力不會放手讓族人自由投票;若多族共住,大族必然欺壓小族,選票更成為大族壟斷鄉村政治權力的手段。

此外,選舉避不開金權政治,賄選普遍,暴力干預無日無之。村民自治、民主選舉效果不彰,政府對基層的政治控制根本不存在,出現問題時才從縣政府或以上派工作組或公安進駐整頓。可是,作為中央與農村接合的縣政府往往變成地方勢力的保護傘,抗衡民眾與上級政府。

市場經濟與小農社會的結合,使基層的失控牽連更廣。烏坎村的自由民主選舉只可解一時之困,未必可以從根本上進行農村的體制重建。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