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健靈兩軍師法官曝光

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嫌以權謀私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兩名曾向黃提供法律意見的上訴庭法官之身份終於曝光。黃健靈昨在控方要求下披露,曾諮詢已故高院首席法官梁紹中及退休上訴庭法官廖子明意見,兩人均認為女下屬盜竊公款一事可酌情處理,毋須報警。就涉嫌挪用公款的指控,黃自爆○五年時身家已達一億五千萬元,「我根本不需要從任何人身上偷錢!」

有「外科教父」之稱的被告黃健靈(七十一歲),前日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名表證成立,被告昨開始自辯。被告曾在庭上透露,他於○六年獲悉女下屬陳秀紅盜用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簡稱SDC)的公款後,曾先後諮詢五名法律界資深人士,包括兩名上訴法官意見,綜合各人意見指陳盜款事件可酌情處理,惟辯方為免兩名法官尷尬,故將兩人名字保密。

黃自爆05年擁1.5億身家

不過,控方昨在庭上表明,收到刑事檢控專員指示,該兩名法官的名字應予公開。法官李素蘭休庭考慮片刻後,決定要求黃健靈親口說出兩名法官名字,兩人分別為已故高院首席法官梁紹中,以及退休上訴庭法官廖子明。

黃昨在其代表資深大律師主問下又透露,他○五年的資產淨值達一億五千萬港元。另外,就他涉嫌利用港大的公幹開支發票,作為私人公司報稅開銷一事,他堅稱全不知情,亦從無意圖瞞騙稅局。黃指他根本不知道旅行社向他發出「一式兩份」的公幹發票,直至被廉署拘捕後,才知道有關發票有複製本。

對於案中的「三宗罪」包括包庇下屬、挪用公款支付家傭兼司機薪金,以及瞞稅事件,黃堅稱自己無任何錯失,亦無任何羞愧之處。但他補充,在聘用涉事的印度籍家傭兼司機Arun一事上,他因一直無留意Arun的僱傭合約限制,才作出其一半薪金由SDC支付的安排,但他否認犯錯。

主控官質疑黃指,Arun需兼負港大SDC司機工作,應獲SDC額外發薪,而非將Arun的薪金分半,一半由SDC負責,而SDC又要先全數向Arun發薪,認為黃此安排其實是挪用公款向Arun發薪的藉口。黃極力否認,強調「我根本不需要從任何人身上偷錢」。案件編號:DCCC 69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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