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出茅廬便被派任臥底,助警方起訴罪犯的軍裝男警,停牌期間多次明知故犯駕車外出,至去年中「上得山多終遇虎」,駕車時疑為避開急速切線車輛釀成車禍,他主動向到場警員披露自己停牌,警方再經調查揭發他曾四度停牌駕駛。男警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停牌期間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共十罪,裁判官斥他知法犯法,將他還押至本月十五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控方透露,被告何智生(廿八歲)雖沒有案底,但有不小心駕駛及超速等七次交通定罪紀錄。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二年三月加入警隊,入職之初獲派任臥底,助警方在高等法院將疑犯定罪。被告了解本案或令其警員生涯完結,亦對家人造成影響,現深感後悔,願意承擔責任。
辯方呈上四封求情信,包括多名警司及總督察的聯署信件,讚揚被告工作表現甚佳。家人亦讚被告顧家,望他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則斥被告知法犯法,更重複犯案,將他還押,待索取報告後判刑。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七月八日傍晚,駕駛私家車途經龍翔道時突失控撞向另外兩車,他向到場警員稱為避急速切線車輛才致車禍,並透露正在停牌,警員即拘捕他,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警方證實他於前年八月十七日起已被停牌一年,遂再到其沙田乙明邨居所停車場調查,出入口閉路電視顯示他在去年六月廿九日至七月七日曾四次駕駛。
案件編號:KCCC 489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