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提及特區政府建議引入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旨在減低香港驚人的垃圾量。
政府之前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和膠袋徵費的成效,不少人認為同樣可藉此收費,減少市民製造家居垃圾。不過亦有人對政府的建議有所保留,認同有必要減少製造家居垃圾,但未必需要以垃圾袋徵費的形式來達成目標,因怕垃圾袋徵費會成為一項擾民措施。
根據政府的公布,參考鄰近地區如台灣、新加坡實施家居垃圾徵費的經驗,香港市民日後每月或需多付幾十元的垃圾處理費。幾十元對上層家庭微不足道,可對基層,幾十元可以是兩頓飯的價錢,每月多付幾十元會令他們的生活百上加斤。而垃圾袋徵費跟已實施的膠袋徵費不同。一般購物用的膠袋可循環再用,市民可盡量避免多取膠袋以減少付費,而基層人士製造的家居垃圾分量有限,可減的容量不多,即他們無可避免要增加每月的生活開支。
有市民表示,香港政府每年稅收那麼多,當中有一定的金額撥作市政之用,加上政府近年都有大量盈餘,不明白為何垃圾袋此等小支出仍需要向市民額外收費。
有人認為,政府收費的主要目的還是希望市民減少製造廢物。不過,與其用徵費的方式予人加重負擔之感,不如改以獎勵:若家庭每月製造的家用垃圾在一定分量以下,就可獲租金寬減或退稅。這樣,基層家庭就有更大動力實行,而上層家庭亦不介意。雖然這做法可能會令政府的收入減少一、兩億,但減少廢物之餘,不加重基層市民負擔,相信是值得的。